2023-07-25 20:15发布
计划就是对为发生或者或实施事情的规划。计划是为了更加准确的达到最初的目的,对实施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分步安排实施措施或实施内容。#p#计划的作用主要有:1、计划是组
1、计划是一个使用得非常广泛的用语,在不同场合的含义可能不完全相同。有人给计划下的一个“简明的、不带褒意或贬意的定义”是:“计划”是未来行动的方案。计划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管理学中计划的定义: 确定组织未来发展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式.2、计划的概念 计划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了实现某项目标和完成某项任务而事先做的安排和打算。3、计划的意义 其实,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无论办什么事情,事先都应有个打算和安排。有了计划,工作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步骤,就可以协调大家的行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同时,计划本身又是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考核标准,对大家有较强的约束和督促作用。所以计划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 一般说来,计划是指人们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对未来的行动所作的设想和部署。它是人们在多领域、多层次上使用的一种自觉的行为。在任何领域、任何层次上完整的计划,都必须具备目标、时限和主体三大要素。常识告诉我们,工作的内容越是复杂,参与实施计划的行为主体和涉及的环节越多,越需要计划性。我国古代就有“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思想。西方经济学家也阐明了这个道理:“虽然我们无法预见未来,但如果我们没有根据当时所得到的信息而制定的未来计划,我们就无法合理地行事。”[②]工作有计划,至少可取得有序、协调、效率的优越性。所谓有序,是指因为有了明确的目标以及为此而确定的步骤、重点、分工等,可在实现过程中分别轻重缓急,保证重点,为全局奠定基础,有条不紊。所谓协调,是指通过计划作出事先的协调,处理好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总目标与子目标之间、各具体目标之间、预期目标与时间约束之间、目标与手段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促进目标的顺利实现。所谓效率,是指因为有序和协调,尽可能地激励了行为主体的积极性,合理地挖掘并组织相关的条件,减少了盲目性,避免操作中的重复浪费,因而有利于提高效率。[③]有序、协调、效率的优越性也就构成了计划的一般价值。 计划主体是多层次的,计划的对象也是多层次的,因此计划有个人计划、家庭计划、企业计划和国家计划等。作为计划法所涉及的计划,是处于宏观层次的国家计划,而且侧重于经济计划。当计划被用作经济活动的调节手段,并与国家的职能和权力结合起来,就形成了国家经济计划。 计划是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经济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一般认为,经济管理具有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在这些职能中,由于计划职能反映了管理者的决策意图,决定着管理行为的方向,制约和决定着其他管理职能,因而被人们视为经济管理的首要职能。计划作为经济管理的一般职能,是一个广泛中性的概念,它普遍存在于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管理体制的国家之中,因而有无计划不是区别社会制度和经济社会属性的标准。[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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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是一个使用得非常广泛的用语,在不同场合的含义可能不完全相同。有人给计划下的一个“简明的、不带褒意或贬意的定义”是:“计划”是未来行动的方案。计划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
管理学中计划的定义:
确定组织未来发展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式.
2、计划的概念
计划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了实现某项目标和完成某项任务而事先做的安排和打算。
3、计划的意义
其实,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无论办什么事情,事先都应有个打算和安排。有了计划,工作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步骤,就可以协调大家的行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同时,计划本身又是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考核标准,对大家有较强的约束和督促作用。所以计划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
一般说来,计划是指人们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对未来的行动所作的设想和部署。它是人们在多领域、多层次上使用的一种自觉的行为。在任何领域、任何层次上完整的计划,都必须具备目标、时限和主体三大要素。常识告诉我们,工作的内容越是复杂,参与实施计划的行为主体和涉及的环节越多,越需要计划性。我国古代就有“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思想。西方经济学家也阐明了这个道理:“虽然我们无法预见未来,但如果我们没有根据当时所得到的信息而制定的未来计划,我们就无法合理地行事。”[②]工作有计划,至少可取得有序、协调、效率的优越性。所谓有序,是指因为有了明确的目标以及为此而确定的步骤、重点、分工等,可在实现过程中分别轻重缓急,保证重点,为全局奠定基础,有条不紊。所谓协调,是指通过计划作出事先的协调,处理好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总目标与子目标之间、各具体目标之间、预期目标与时间约束之间、目标与手段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促进目标的顺利实现。所谓效率,是指因为有序和协调,尽可能地激励了行为主体的积极性,合理地挖掘并组织相关的条件,减少了盲目性,避免操作中的重复浪费,因而有利于提高效率。[③]有序、协调、效率的优越性也就构成了计划的一般价值。
计划主体是多层次的,计划的对象也是多层次的,因此计划有个人计划、家庭计划、企业计划和国家计划等。作为计划法所涉及的计划,是处于宏观层次的国家计划,而且侧重于经济计划。当计划被用作经济活动的调节手段,并与国家的职能和权力结合起来,就形成了国家经济计划。
计划是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经济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一般认为,经济管理具有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在这些职能中,由于计划职能反映了管理者的决策意图,决定着管理行为的方向,制约和决定着其他管理职能,因而被人们视为经济管理的首要职能。计划作为经济管理的一般职能,是一个广泛中性的概念,它普遍存在于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管理体制的国家之中,因而有无计划不是区别社会制度和经济社会属性的标准。[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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