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指标玩转 可转债

2023-07-26 12:51发布

可转债发行的时公布的募集说明书或者发行合同中,都 明确写着可转债的重要条款,每个合同都好几十页,里面含有大量的解释性文字和套话,看着很高大上,

可转债发行的时公布的募集说明书或者发行合同中,都 明确写着可转债的重要条款,每个合同都好几十页,里面含有大量的解释性文字和套话,看着很高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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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6 13:19 .采纳回答

         可转债发行的时公布的募集说明书或者发行合同中,都 明确写着可转债的重要条款,每个合同都好几十页,里面含有大量的解释性文字和套话,看着很高大上,很复杂。但是可转债的重要指标可以浓缩到4个指标上。看懂这4个指标,就能知道他高富帅,还是妖魔鬼怪了……充分了解后,他想不从了你都难……

这4个指标是  1.转股价   2.下调转股价条款   3.强制性赎回条款  4.回售条款

只要把这几个指标搞定了,按图索骥,你就能找到可转债的命门,你就是可转债高手了。那我分别来介绍一下这4个指标,以方便你以后能更好的玩转可转债。

1 . 转股价

转股价的重要之处在于可转股,而转股价,是连接债和股的一个重要枢纽。

转股价是怎么确定的呢?通过什么方式来定价的呢?

目前来看,基本都是按照下面的这个规定来确定转股价的。

EX:  X公司要发行可转债,它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9.5元,(即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加起来除以20天),到了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0元,那么转股价就择高 定为10元。若前一日均价跌为9元,则转股价就定为 9.5。

转股价确定了,那么就应该有一个对应的转股期,转股期是为了防止上市公司作弊圈钱的,保证了可转债的专款专用。

EP: 上市公司上市前20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压低股价,一上市拉股价,强制投资者转股,让你债主变股东,定向的募集了大量的钱。

有了转股期就给上市公司上了枷锁。

思考:利用上市公司的这种上市前转股价的确定的特殊性,能否做到套利呢?

有了转股期的限制后,可转债的发行期一般得五年左右,所以上市公司尽量的是拉高转股价,而不是打压了,转股价高,将来转股的时候,就能融资到更多的钱。 这个时候,能不能在正股里搏一下短线呢? 有待于读者去验证真伪了。

2.下调转股价条款

 目的是保障投资人在 持有期 内,由于标的股票价格持续走低而无法行使转换权利,仍能在约定的条款内对转股价格进行重新设定,促使调整后的转股价接近于当时的股票价格,鼓励 转债 投资人选择转股来获利。

可转债发行的最终目的,就是不还钱,一种 低息贷款+ 融资的模式, 银行贷款的年利率达到了5%-7%,还有小额借款,高利贷等,融资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而可转债的年利0.5%-2%的低息,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呀。 但是上市公司压根就没想着还你钱。

正股的价格远远低于了转股价,怎么办,债转股,遥遥无期,着急的可是发行人呀,他们到期得还钱,谁有钱了还去借钱花呀,肯定是到期没钱还你呀,必须得给你画个饼充饥,不能让你跑了呀,所以条款中的下调转股价,就实现了这个可能。

什么情况下能下调可转股价格呢?

以圣达转债为例:

募集说明书中会明确规定,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正股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0%时。公司董事会有树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表决。等等涉及公司法的一些具体操作。

注意: 下调可转债价格,是发行公司的一种权利,人家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股东大会的表决是否通过,都是合法的。任何没权利干涉。发行人没有义务去必须这样做。所以投资者不要一看到正股价远远低于转股价了,就哭天抢地的,要求发行公司下调。这种做法 就是狗撵摩托——不懂科学了。

3.强制性赎回条款

可转债的最终目的是消灭一切的债权,变成股东。 当正股价格远大于转股价了,怎么办?转股后,已经赚的够多的了,债权人呢,明显仗着自己下有保底懒着不转股,等着股市上涨。所以就有强制赎回这一条款。本意就是 ,赚的够多的了,该转股了成一家人了,懒着不走,我强制回收了,煮熟的鸭子可就飞了,到最后追悔莫及呀!

以上图为例:圣达转债

圣达转债:转股价 28.78元,即任意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大于 28.78*130%=37.414元,那 么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正股价格上涨了,可转债的价格也上涨了超过了130元以上有面值,可以选择卖掉可转债,也可以选择转股,在股票市场上,还有继续上涨的可能性。总会有一些投资因为各种原因忘记了以上的两种操作,被强制收购,收到了微薄的3元的利息。到时候,知道真相的你眼泪掉下来,肠子都悔青了。

4.回售条款

前面我们讲到下调转股价的操作,这只是发行公司的权利,没有义务一定要下调转股价,反正低息贷款,到了债券的发行期,我再上下其手的一顿神操作,让债主们顺利转股不就行了。

毕竟下调转股价,相当于用更低的价格在出让公司的资产,转股价是 5元,8元 10元,转股1000股后的融资分别是  5000元、8000元、10000元。这中间差别大着了,可转债动不动就上好几个亿的融资。

做为投资人,打死也不想下调转股价。

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回售条款出台了,这是为了保护投资者。你们不是不下调吗?那满足条件,债权人就回购吧,发行公司不让转股,那就把钱还了再说。大量的回售,会给发行公司产生资金挤兑的情形,有准备的不怕,没有钱的发行公司,这是要命的。这就逼着发行公司自己主动去下调转股价了。孰轻孰重,上市公司非常分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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