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期确定

2022-04-17 20:02发布

我单位一职工,工龄在4.9年时因脑出血住院治疗,按规定,应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而医疗期满时仍住院治疗,现公司考虑与其解除合同(按工龄给经济补偿),但现在呢,其工龄又到5.2年了,...我单位一职工,工...

我单位一职工,工龄在4.9年时因脑出血住院治疗,按规定,应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而医疗期满时仍住院治疗,现公司考虑与其解除合同(按工龄给经济补偿),但现在呢,其工龄又到5.2年了,...我单位一职工,工龄在4.9年时因脑出血住院治疗,按规定,应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而医疗期满时仍住院治疗,现公司考虑与其解除合同(按工龄给经济补偿),但现在呢,其工龄又到5.2年了,按劳动合同法,这种情况就应该给6个月的医疗期了,我想问一下,就该员工这种情况,医疗期应是几个月?是按3个月还是6个月呢?谢谢了,特急!
10条回答
2022-04-17 20:30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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