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6 10:40发布
职业病鉴定是有等级的,但油漆的危害目前没有具体的等级。油漆属于国家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范畴,大多含有苯类芳烃、甲醛、酮类、醚类、酯类溶剂等有机成分,这些物质释放到空气中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多引起呼吸道的一些过敏反映,并可能对某些恶性肿瘤疾病的发生有关!油漆在成膜干燥过程中,大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直接挥发进入大气,对环境生态造成严重的影响。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油漆行业每年向大气排放约300万吨有机挥发物,直接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破坏人类生存环境,损害人体健康,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与当今再生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格格不入。甲醛 是一种无 {MOD}易溶的刺激性气体。刨花板、密度板、胶合板等人造板材、胶粘剂和墙纸是空气中甲醛的主要来源,释放期长达3~15年。可经呼吸道吸收,甲醛对人体的危害具长期性、潜伏性、隐蔽性的特点。甲醛可引发鼻、咽、喉部不适,有烧灼感、咳嗽、呼吸困难、头痛、心烦、鼻腔黏膜糜烂。长期吸入可导致鼻咽癌、喉头癌等多种严重疾病。 苯 是一种无 {MOD}、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气体。胶水、油漆、涂料和黏合剂是空气中苯的主要来源。苯及苯系物被人体吸入后,可出现头晕、胸闷、恶心、呕吐、嗜睡等症状,并引发血液病和贫血、中枢神经视物模糊、心率不齐、昏迷、呼吸循环衰竭、抽搐、心室颤动、皮肤脱脂变干、脱屑,出现过敏性湿疹、易患过敏性皮炎,喉头水肿。抑制人体造血功能,使红血球、白血球、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患率增高;还可导致女性月经异常,胎儿的先天性缺陷等。 TVOC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Votatile Organic Compound的缩写,VOC在室内空气中作为异类污染物,由于它们单独的浓度低,但种类多,一般不予逐个分别表示,以TVOC表示其总量。 TVOC包括苯、甲苯、乙酸丁酯、乙苯、对(间)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十一烷等。室内建筑和装饰材料是空气中TVOC的主要来源。研究表明,即使室内空气中单个VOC含量都低于其限含量,但多种VOC的混合存在及其相互作用,就使危害强度增大。 TVOC表现出毒性、刺激性,能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症状,还可能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严重时可损伤肝脏和造血系统,甚至引起死亡。 甲苯、二甲苯:在溶剂分类中属中等毒性溶剂,对人体具有麻醉、刺激作用, 高浓度时对神经系统有毒害作用,但在人体内残留毒性低,一般可经代谢排除。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100mg/m3。长期接触甲苯、二甲苯的人不宜饮白酒,更不宜饮用过量高度白酒,因为酒精会延长其在体内的滞留时间,对健康极为不利。工作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以降低其在空气中的浓度根据最新的研究资料表明,甲苯、二甲苯进入大气层后会产生一定的光化学反应,对臭氧层有一定的破坏作用。 苯:属于剧毒溶剂,少量的吸入也会对人体造成长期的损害。苯能在神经系统和骨髓内蓄积,使神经系统和造血组织受到损害,引起血液中白血球、血小板数减少,长期接触可引起白血病。 乙二醇醚类溶剂:乙二醇醚类溶剂在体内经代谢后会形成剧毒的化合物,对人体的血液循环系统和神经系统造成永久性的损害,长期接触高浓度的乙二醇醚类溶剂会致癌。另外,乙二醇醚类溶剂会对女性的生殖系统造成永久性的损害,造成女性不育。 TDI:TDI具有低的蒸汽压,对人体眼角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造成眼部红肿。TDI蒸汽经人体吸入后,会损害人体肝、肾功能,长期接触高浓度的TDI蒸汽会致癌。在聚氨酯(PU)类油漆中,只有固化剂组份游离TDI低于0.5%,才对人体不会造成毒害作用。因为在低浓度下,游离TDI不易从体系中逸出,形不成能对人体产生毒害的TDI蒸汽。在现行国家标准中,对游离TDI规定为油漆调配之后低于0.7%,那么单就固化剂组份来讲实际上仍属于剧毒级,因为国内TDI聚合工业的水准问题,目前与发达国家差距甚大,所以从保护民族工业的角度出发,国家制定的标准范围较宽。 重金属:人体摄入重金属过多,会造成慢性中毒。重金属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特别对儿童智力发育造成不良影响,部分重金属可在脑部及内脏器官中残留,对肝、肾等造成永久性伤害。 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此类增塑剂是挥发性油漆中用量最大、用途最为广泛的增塑剂,过去相当一段时间内认为其对人体没有毒害。但根据欧美最新的研究表明,此类增塑剂对成人健康没有明显的不良作用,但会对儿童的发育产生不良影响,主要是造成儿童性早熟。所以最近欧美标准中,已明确规定在儿童玩具中禁用此类增塑剂。 油漆的气体主要是有机溶剂,有机溶剂的毒性可参考这里的资料:1. 有机溶剂之毒性 人若长时间吸入有机溶剂之蒸气将会引起慢性中毒的现象,但短时间暴露高浓度有机溶剂蒸气之下,也会有急性中毒致命的危险。在工业卫生上,有机溶剂对人体之危害与溶剂的挥发性具有密切的关系。在常温下,低挥发性溶剂在空气中不易造成危险。其他对人体危害有关系者尚有溶剂之脂溶性,反应性、含杂质情形、人体吸收之方式及途径、人体之代谢速率、累积情形、个体感受及敏感性、暴露时间之长短等。 2. 对人体危害之途径 (1) 经由皮肤接触引起之危害: 有机溶剂蒸气会刺激眼睛粘膜而使人流泪;与皮肤接触会溶解皮肤油脂而渗入组织,干扰生理机能、脱水;且因皮肤干裂而感染污物及细菌。表皮肤角质溶解引起表皮角质化,刺激表皮引起红肿及气泡部份。溶剂渗入人体内破坏血球及骨髓等。 (2) 经由呼吸器官引起之危害: 有机溶剂蒸气经由呼吸器官吸入人体后,人往往会产生麻醉作用。蒸气吸入后大部份经企管而达肺部,然后经血液或淋巴液传送至其他器官,造成不同程度之中毒现象。因人体肺泡面积为体表面积数十倍以上,且血液循环扩散速率甚快,常会对呼吸道、神经系统、肺、肾、血液及造血系统产生重大毒害,固有机溶剂经由呼吸器官引起之中毒现象,最受人重视。 (3) 经由消化器官引起之危害: 有机溶剂经由消化企管主要引起之原因,为在污染溶剂蒸气场所进食、抽烟或手指沾口等,其引起之危害,首先受害为口腔,进入食道及胃肠,引起恶心、呕吐现象,然后在由消化系统,危害到其他器官。 3. 对人体危害之生理作用 有机溶剂中毒之一般症状为头痛、疲怠、食欲不振、头昏等。高浓度之急性中毒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丧失意识,而产生麻醉现象,初期引起兴奋、昏睡、头痛、目眩、疲怠赶、食欲不振、意识消失等;低浓度蒸气引起之慢性中毒则影响血小板、红血球等造血系统,鼻孔、齿龈及皮下组织出血,造成人体贫血现象。 一般有机溶剂对人体危害生理之影响有下列几种: (1) 对神经系统破坏: (2) 对肝脏机能损伤: (3) 对肾脏机能破坏: (4) 对造血系统破坏: (5) 对粘膜及皮肤刺激: 3、降低或减少油漆危害的办法:油漆中很少有甲醛的,其实油漆中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是苯和苯系物和聚酯漆里的甲苯二已氢酸脂.降低其危害最好的办法就是保证通风俩个月以上再入住.如果急于入住则需要借助专业人员进行检测治理.确定达标后再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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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鉴定是有等级的,但油漆的危害目前没有具体的等级。
油漆属于国家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范畴,大多含有苯类芳烃、甲醛、酮类、醚类、酯类溶剂等有机成分,这些物质释放到空气中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多引起呼吸道的一些过敏反映,并可能对某些恶性肿瘤疾病的发生有关!油漆在成膜干燥过程中,大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直接挥发进入大气,对环境生态造成严重的影响。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油漆行业每年向大气排放约300万吨有机挥发物,直接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破坏人类生存环境,损害人体健康,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与当今再生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格格不入。
甲醛 是一种无 {MOD}易溶的刺激性气体。刨花板、密度板、胶合板等人造板材、胶粘剂和墙纸是空气中甲醛的主要来源,释放期长达3~15年。可经呼吸道吸收,甲醛对人体的危害具长期性、潜伏性、隐蔽性的特点。甲醛可引发鼻、咽、喉部不适,有烧灼感、咳嗽、呼吸困难、头痛、心烦、鼻腔黏膜糜烂。长期吸入可导致鼻咽癌、喉头癌等多种严重疾病。
苯 是一种无 {MOD}、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气体。胶水、油漆、涂料和黏合剂是空气中苯的主要来源。苯及苯系物被人体吸入后,可出现头晕、胸闷、恶心、呕吐、嗜睡等症状,并引发血液病和贫血、中枢神经视物模糊、心率不齐、昏迷、呼吸循环衰竭、抽搐、心室颤动、皮肤脱脂变干、脱屑,出现过敏性湿疹、易患过敏性皮炎,喉头水肿。抑制人体造血功能,使红血球、白血球、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患率增高;还可导致女性月经异常,胎儿的先天性缺陷等。
TVOC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Votatile Organic Compound的缩写,VOC在室内空气中作为异类污染物,由于它们单独的浓度低,但种类多,一般不予逐个分别表示,以TVOC表示其总量。 TVOC包括苯、甲苯、乙酸丁酯、乙苯、对(间)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十一烷等。室内建筑和装饰材料是空气中TVOC的主要来源。研究表明,即使室内空气中单个VOC含量都低于其限含量,但多种VOC的混合存在及其相互作用,就使危害强度增大。 TVOC表现出毒性、刺激性,能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症状,还可能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严重时可损伤肝脏和造血系统,甚至引起死亡。
甲苯、二甲苯:在溶剂分类中属中等毒性溶剂,对人体具有麻醉、刺激作用, 高浓度时对神经系统有毒害作用,但在人体内残留毒性低,一般可经代谢排除。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100mg/m3。长期接触甲苯、二甲苯的人不宜饮白酒,更不宜饮用过量高度白酒,因为酒精会延长其在体内的滞留时间,对健康极为不利。工作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以降低其在空气中的浓度根据最新的研究资料表明,甲苯、二甲苯进入大气层后会产生一定的光化学反应,对臭氧层有一定的破坏作用。
苯:属于剧毒溶剂,少量的吸入也会对人体造成长期的损害。苯能在神经系统和骨髓内蓄积,使神经系统和造血组织受到损害,引起血液中白血球、血小板数减少,长期接触可引起白血病。
乙二醇醚类溶剂:乙二醇醚类溶剂在体内经代谢后会形成剧毒的化合物,对人体的血液循环系统和神经系统造成永久性的损害,长期接触高浓度的乙二醇醚类溶剂会致癌。另外,乙二醇醚类溶剂会对女性的生殖系统造成永久性的损害,造成女性不育。
TDI:TDI具有低的蒸汽压,对人体眼角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造成眼部红肿。TDI蒸汽经人体吸入后,会损害人体肝、肾功能,长期接触高浓度的TDI蒸汽会致癌。在聚氨酯(PU)类油漆中,只有固化剂组份游离TDI低于0.5%,才对人体不会造成毒害作用。因为在低浓度下,游离TDI不易从体系中逸出,形不成能对人体产生毒害的TDI蒸汽。在现行国家标准中,对游离TDI规定为油漆调配之后低于0.7%,那么单就固化剂组份来讲实际上仍属于剧毒级,因为国内TDI聚合工业的水准问题,目前与发达国家差距甚大,所以从保护民族工业的角度出发,国家制定的标准范围较宽。
重金属:人体摄入重金属过多,会造成慢性中毒。重金属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特别对儿童智力发育造成不良影响,部分重金属可在脑部及内脏器官中残留,对肝、肾等造成永久性伤害。
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此类增塑剂是挥发性油漆中用量最大、用途最为广泛的增塑剂,过去相当一段时间内认为其对人体没有毒害。但根据欧美最新的研究表明,此类增塑剂对成人健康没有明显的不良作用,但会对儿童的发育产生不良影响,主要是造成儿童性早熟。所以最近欧美标准中,已明确规定在儿童玩具中禁用此类增塑剂。
油漆的气体主要是有机溶剂,有机溶剂的毒性可参考这里的资料:
1. 有机溶剂之毒性
人若长时间吸入有机溶剂之蒸气将会引起慢性中毒的现象,但短时间暴露高浓度有机溶剂蒸气之下,也会有急性中毒致命的危险。在工业卫生上,有机溶剂对人体之危害与溶剂的挥发性具有密切的关系。在常温下,低挥发性溶剂在空气中不易造成危险。其他对人体危害有关系者尚有溶剂之脂溶性,反应性、含杂质情形、人体吸收之方式及途径、人体之代谢速率、累积情形、个体感受及敏感性、暴露时间之长短等。
2. 对人体危害之途径
(1) 经由皮肤接触引起之危害:
有机溶剂蒸气会刺激眼睛粘膜而使人流泪;与皮肤接触会溶解皮肤油脂而渗入组织,干扰生理机能、脱水;且因皮肤干裂而感染污物及细菌。表皮肤角质溶解引起表皮角质化,刺激表皮引起红肿及气泡部份。溶剂渗入人体内破坏血球及骨髓等。
(2) 经由呼吸器官引起之危害:
有机溶剂蒸气经由呼吸器官吸入人体后,人往往会产生麻醉作用。蒸气吸入后大部份经企管而达肺部,然后经血液或淋巴液传送至其他器官,造成不同程度之中毒现象。因人体肺泡面积为体表面积数十倍以上,且血液循环扩散速率甚快,常会对呼吸道、神经系统、肺、肾、血液及造血系统产生重大毒害,固有机溶剂经由呼吸器官引起之中毒现象,最受人重视。
(3) 经由消化器官引起之危害:
有机溶剂经由消化企管主要引起之原因,为在污染溶剂蒸气场所进食、抽烟或手指沾口等,其引起之危害,首先受害为口腔,进入食道及胃肠,引起恶心、呕吐现象,然后在由消化系统,危害到其他器官。
3. 对人体危害之生理作用
有机溶剂中毒之一般症状为头痛、疲怠、食欲不振、头昏等。高浓度之急性中毒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丧失意识,而产生麻醉现象,初期引起兴奋、昏睡、头痛、目眩、疲怠赶、食欲不振、意识消失等;低浓度蒸气引起之慢性中毒则影响血小板、红血球等造血系统,鼻孔、齿龈及皮下组织出血,造成人体贫血现象。
一般有机溶剂对人体危害生理之影响有下列几种:
(1) 对神经系统破坏:
(2) 对肝脏机能损伤:
(3) 对肾脏机能破坏:
(4) 对造血系统破坏:
(5) 对粘膜及皮肤刺激:
3、降低或减少油漆危害的办法:
油漆中很少有甲醛的,其实油漆中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是苯和苯系物和聚酯漆里的甲苯二已氢酸脂.
降低其危害最好的办法就是保证通风俩个月以上再入住.如果急于入住则需要借助专业人员进行检测治理.确定达标后再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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