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6 16:19发布
对于现在的工作,加班已经越来越频繁,现在看来已经变成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作为自己应该如何对待加班这个事情,我觉得你应该考虑一下几点。1.你在这个公司属于什么样的职位和属于什么样的程度,在这个公司你是否还可以学到很多的东西,对你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决定你是不是可以在这里加班,你愿意不愿意加班,我觉得自己应该考虑清楚。
2.我对于这份工作的期待有多大,例如说本来就想离职了,然后又经常加班,然后老板又不给加班费,我觉得这个时候应该选择离职,如果说你非常期待这份工作,怕失去这份工作,我觉得目前的状况,你应该去和大多数人一样学着去加班,不要有任何的抱怨,本身没有任何一些工作是顺利的。
3.公司的发展决定了你是否可以在这个地方待下去,是否可以愿意加班,如果说在加班的过程中,你可以看到公司的未来和自己的未来,我觉得苦一点累也无所谓,如果压根就看不到公司有未来,那么你就可以选择离职走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所以自己一定要全方位的考虑一下,不要做冲动的事情。
4.如果说自己所处的公司非常的大,而且非常的有规模的话,这个时候如果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话,那么可以在网络上报告,他们可以向相关部门去举报,而且自己也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而老板会把加班当做一件做的事情来看待,因为本身大的公司和有规模的公司,在社会各界都会受到关注,他非常注重自己公司的影响。
如果是偶尔加班不给加班费还行,但是经常加班不给加班费就可能违反劳动法了,仔细看看你们签的劳动合同,看看上面对加班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上就加班有加班费的约定,老板就应该支付加班费,如果不给的话,可以搜集加班证据起诉,或者选择辞职不干了。
遇上业务繁多,公司就会临时安排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赶工作,但是却没有收到加班费,遇上这样的事情,的确会让人大失所望吧。人总归是希望有付出就能获得相应的回报。这算是对自己价值感认定的一种方式吧。任谁都不想任劳任怨,又不被公司重视起来。再大度也要从切身利益出发吧。我曾任职过一家大型制造业公司,那里的管理还算是蛮人性化的。薪资方面算不上很诱惑人,但是进去的应届生,都能住的开心,吃得放心。加班加点也不用煞费苦心,担心忧虑不能获得应该享有的福利待遇。加班虽然不会给大家加班费,但是会用作调休时间,加班时长累积起来,不耽误大家休息时间合理调度。还算是蛮欣慰的吧。那不巧碰上了不给加班费,又没有其他福利待遇跟上的企业,作为员工应该为自身利益关系努力争取把握机会。毕竟压榨员工劳动力,不给加班费这种事情本身就不合法。员工可以考虑联名向单位上级领导传达部门意见,提议加薪,或者补加班费等,再由领导反馈到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是单位负责人商酌决定。坐以待毙只能吃哑巴亏,或者头脑发热,一气之下立马辞职,也是跟自己饭碗较劲而已,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遇到问题,还是要冷静处理比较妥当。这样才不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遇上业务繁多,公司就会临时安排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赶工作,但是却没有收到加班费,遇上这样的事情,的确会让人大失所望吧。
人总归是希望有付出就能获得相应的回报。这算是对自己价值感认定的一种方式吧。任谁都不想任劳任怨,又不被公司重视起来。再大度也要从切身利益出发吧。
我曾任职过一家大型制造业公司,那里的管理还算是蛮人性化的。薪资方面算不上很诱惑人,但是进去的应届生,都能住的开心,吃得放心。加班加点也不用煞费苦心,担心忧虑不能获得应该享有的福利待遇。
加班虽然不会给大家加班费,但是会用作调休时间,加班时长累积起来,不耽误大家休息时间合理调度。还算是蛮欣慰的吧。
那不巧碰上了不给加班费,又没有其他福利待遇跟上的企业,作为员工应该为自身利益关系努力争取把握机会。毕竟压榨员工劳动力,不给加班费这种事情本身就不合法。
员工可以考虑联名向单位上级领导传达部门意见,提议加薪,或者补加班费等,再由领导反馈到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是单位负责人商酌决定。
坐以待毙只能吃哑巴亏,或者头脑发热,一气之下立马辞职,也是跟自己饭碗较劲而已,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遇到问题,还是要冷静处理比较妥当。这样才不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自然是不划算的决定。
如果提议以后,公司还是不依不饶的坚持不改善员工福利,那再考虑辞职一事也不迟。毕竟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自己有实力就不怕飞不高。
公司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这是违法的,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1.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2.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所以,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组织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1.5倍工资,否则,是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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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现在的工作,加班已经越来越频繁,现在看来已经变成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作为自己应该如何对待加班这个事情,我觉得你应该考虑一下几点。
1.你在这个公司属于什么样的职位和属于什么样的程度,在这个公司你是否还可以学到很多的东西,对你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决定你是不是可以在这里加班,你愿意不愿意加班,我觉得自己应该考虑清楚。
2.我对于这份工作的期待有多大,例如说本来就想离职了,然后又经常加班,然后老板又不给加班费,我觉得这个时候应该选择离职,如果说你非常期待这份工作,怕失去这份工作,我觉得目前的状况,你应该去和大多数人一样学着去加班,不要有任何的抱怨,本身没有任何一些工作是顺利的。
3.公司的发展决定了你是否可以在这个地方待下去,是否可以愿意加班,如果说在加班的过程中,你可以看到公司的未来和自己的未来,我觉得苦一点累也无所谓,如果压根就看不到公司有未来,那么你就可以选择离职走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所以自己一定要全方位的考虑一下,不要做冲动的事情。
4.如果说自己所处的公司非常的大,而且非常的有规模的话,这个时候如果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话,那么可以在网络上报告,他们可以向相关部门去举报,而且自己也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而老板会把加班当做一件做的事情来看待,因为本身大的公司和有规模的公司,在社会各界都会受到关注,他非常注重自己公司的影响。
如果是偶尔加班不给加班费还行,但是经常加班不给加班费就可能违反劳动法了,仔细看看你们签的劳动合同,看看上面对加班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上就加班有加班费的约定,老板就应该支付加班费,如果不给的话,可以搜集加班证据起诉,或者选择辞职不干了。
遇上业务繁多,公司就会临时安排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赶工作,但是却没有收到加班费,遇上这样的事情,的确会让人大失所望吧。
人总归是希望有付出就能获得相应的回报。这算是对自己价值感认定的一种方式吧。任谁都不想任劳任怨,又不被公司重视起来。再大度也要从切身利益出发吧。

我曾任职过一家大型制造业公司,那里的管理还算是蛮人性化的。薪资方面算不上很诱惑人,但是进去的应届生,都能住的开心,吃得放心。加班加点也不用煞费苦心,担心忧虑不能获得应该享有的福利待遇。
加班虽然不会给大家加班费,但是会用作调休时间,加班时长累积起来,不耽误大家休息时间合理调度。还算是蛮欣慰的吧。
那不巧碰上了不给加班费,又没有其他福利待遇跟上的企业,作为员工应该为自身利益关系努力争取把握机会。毕竟压榨员工劳动力,不给加班费这种事情本身就不合法。

员工可以考虑联名向单位上级领导传达部门意见,提议加薪,或者补加班费等,再由领导反馈到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是单位负责人商酌决定。
坐以待毙只能吃哑巴亏,或者头脑发热,一气之下立马辞职,也是跟自己饭碗较劲而已,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遇到问题,还是要冷静处理比较妥当。这样才不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遇上业务繁多,公司就会临时安排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赶工作,但是却没有收到加班费,遇上这样的事情,的确会让人大失所望吧。
人总归是希望有付出就能获得相应的回报。这算是对自己价值感认定的一种方式吧。任谁都不想任劳任怨,又不被公司重视起来。再大度也要从切身利益出发吧。
我曾任职过一家大型制造业公司,那里的管理还算是蛮人性化的。薪资方面算不上很诱惑人,但是进去的应届生,都能住的开心,吃得放心。加班加点也不用煞费苦心,担心忧虑不能获得应该享有的福利待遇。
加班虽然不会给大家加班费,但是会用作调休时间,加班时长累积起来,不耽误大家休息时间合理调度。还算是蛮欣慰的吧。
那不巧碰上了不给加班费,又没有其他福利待遇跟上的企业,作为员工应该为自身利益关系努力争取把握机会。毕竟压榨员工劳动力,不给加班费这种事情本身就不合法。
员工可以考虑联名向单位上级领导传达部门意见,提议加薪,或者补加班费等,再由领导反馈到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是单位负责人商酌决定。
坐以待毙只能吃哑巴亏,或者头脑发热,一气之下立马辞职,也是跟自己饭碗较劲而已,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遇到问题,还是要冷静处理比较妥当。这样才不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自然是不划算的决定。
如果提议以后,公司还是不依不饶的坚持不改善员工福利,那再考虑辞职一事也不迟。毕竟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自己有实力就不怕飞不高。
公司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这是违法的,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1.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组织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1.5倍工资,否则,是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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