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 昌平检察
近年来,随着中国影视文化的发展,影视投资掀起了一股热潮,投资一部卖座的电影可能会带来不菲的收益,于是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这块“大蛋糕”,那些幻想暴富的投资者就成为了他们的猎食目标……
案情回顾
李某在一个聊天软件上认识了徐某,平时通过微信聊天双方逐渐建立了情人关系。一日,徐某提到自己在做影视投资,稳赚不赔,两年返本,利润高达2-3倍,为了让李某相信投资真实性,徐某还伪造了投资合同和投资贷款记录等信息。李某出于高收益和保证本金的考虑,决定进行投资,给徐某打了第一笔17万元。
随后,李某在多次索要投资款明细未果后察觉可能被骗,想向徐某要回投资款。徐某眼看骗局可能败露,就宣称近期投资的另一部影片会有回款,回款一到就能还钱。最终,徐某也未将投资款返还,李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检察官说法
经查证,徐某骗取李某钱财是为了还债,本人并未实际参与影视作品投资,虚构了投资信息和投资渠道。犯罪嫌疑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共同投资电影的虚假理由,诈骗被害人李某人民币17万元,已构成诈骗罪。目前已被昌平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示
投资项目高额收益,一时贪念追悔莫急,投资有风险,影视投资这类“高端”项目更需谨慎。现实生活中超过正常收益的投资产品要多留意,很可能是骗子给你下的诱饵,日常投资要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对投资产品要充分了解调研,切勿听信他人的忽悠,最后落得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