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8日讯,3·15刚过,又有一大批狡猾的商家被曝光。尽管他们的手段变化多端,花样百出,但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文字陷阱总要占据一席之地,比如去年沸沸扬扬的青岛大虾,比如我们已经见怪不怪的促销陷阱。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若是知道了狡猾的商家是怎么搭建文字陷阱的,消费者自然能够见招拆招,机智识破。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还得再提一下语言学家Grice提出的“合作原则”,即人类为了进行有效的交流必须遵循的准则。人与人使用语言交往的情境中,如果是平等、坦诚,而非欺诈、隐瞒,就得遵循“合作原则”。一切文字陷阱,无论看起来多么变化多端,多么眼花缭乱,归根到底,都是对“合作原则”的违背。了解了这一点,让文字陷阱原形毕露,就不是难事了。
“合作原则”包含四个方面,分别是量的准则,指所说的话不应少于或者超出交际所需的信息量;二是质的准则,要求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也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三是关系准则,指说和当前话题相关的话;四是方式准则,要求说话清楚、明了,避免晦涩和歧义,同时保持简洁有条理。
违背“量的准则”是商家常用的伎俩。去年十月闹得沸沸扬扬的“青岛大虾”事件就是一例,游客去海鲜大排档吃饭,结账的时候发现一盘菜单上标价38元的大虾竟然要上千元,而店家的解释是,菜单上标注的价格是一只而不是一份。类似的情况也常发生在“买赠”活动中,无论是商场、超市、店铺、网站都有这样的行为。写着“买一赠一”的,可能是买双皮鞋送个鞋带;写着“满100赠100”的,可能是赠送10张再满100元才能减10元的代金券。
商家自然明白,如果提供足量信息,把话说得太明白,就没有了促销的噱头,恐怕也不会有顾客买单了。有时为了防止纠纷,商家会在难以发现的地方写上细则,比如青岛大虾事件中,店家自我辩护的依据就是菜单最下方一行“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不起眼小字。即使你发现了细则,一些商家也会故意把规则解释得极其复杂繁琐,同时破坏“量的准则”和“相关准则”,用过量冗余信息让消费者失去看完全文的耐心,草草接受而忽略了关键所在。
破坏“质的准则”的,就是所谓“虚假广告”,即“挂羊头卖狗肉”。好在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这些常插播于电视剧关键情节后,多由信誓旦旦的老中医、洋专家领衔,伴有感激涕零、来路不明的“患者”,把产品吹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的超长广告已经不多见了。现在商家的把戏也升级换代,把“质的准则”和“方式准则”联合起来一并破坏,说些半真半假、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话。
有一位消费者投诉某品牌蓝莓酱里没有蓝莓,厂家回复道,难道牛舌饼里就有牛舌吗?这是一个巧妙的狡辩,牛舌饼和蓝莓酱看上去都是“名词 名词”组成的词组,但是两者组合的关系是不同的:牛舌饼是从外形上说这种饼形似牛舌,而蓝莓酱则是从内容上说明这种果酱包含蓝莓。同理,如果人们发现大部分凤梨酥的原料不是凤梨而是冬瓜(这是真事)就会感觉被骗了,可是估计没几个人会去纠缠五毛钱一包的“唐僧肉”里到底有没有唐僧肉吧。
语言是约定俗成的,理解含义必须从约定的意义出发,不能望文生义,更不能从最有利于自己的角度出发。把白色的菜说成是白菜、把秋天的菠菜说成秋波没什么大碍,但如果把廉价的被染红的木头说成昂贵的红木,就有诈骗的嫌疑了。最近很火的动画片《疯狂动物城》中,狐狸Nick把被染成红色的小木棍回收送去木材厂,木材厂老板问,这是红木(redwood)吗?Nick说,对呀,这就是红色的木头(red wood)。你看这精明的狐狸,无本套利还不满足,还要“变废为宝”再赚一笔。
还有一种更加精明的文字把戏,专门利用词义或者语法的歧义。多年前有一篇报道,说是某省会城市火车站外的西瓜摊上摆了个牌子,写着“沙甜西瓜,一块五角”,有人来要了两块,吃完后递上一块钱,摊主却要收三块钱。原来,顾客理解的是“一块西瓜五角钱”,而摊主却强调说是“一元五角钱一块西瓜”。摊主利用“块”既是计数量词又是货币单位的特点,让顾客有口难辩。另一个例子是北京某家具城给生产的家具打出了“意大利进口聚酯漆家具”的旗号,消费者以为是意大利进口的家具,高高兴兴买回家后却发现进口的只有聚酯漆。这是利用 “意大利进口/聚酯漆家具”、“意大利进口聚酯漆/家具”两种不同断句导致的歧义,等消费者投诉时,厂家就以“愿打愿挨”为自己辩护。
说了这些搭建文字陷阱的手段,消费者又怎么防止掉入陷阱呢?那就是牢记着“合作原则”:信息不足的,要求补全;信息冗余的,挑出干货;虚假错误的,去伪存真;模棱两可的,消解歧义。在文字陷阱中,商家往往诱导消费者朝更有利于消费者的角度去理解,从而产生消费行为,却在产生问题后用另一种解释为自己开脱责任。愿消费者能在识破文字陷阱中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更希望市场把“合作原则”作为基本守则好好遵循。(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