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晶晶 北京报道
近年来,以“代理退保”名目诱导消费者退保并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的套路层出不穷。退保背后的“黑色”产业链,不仅蚕食着保险机构经营利润,也侵害了消费者合法利益,破坏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秩序。
今年以来,重庆、北京、四川、陕西、江苏等各地银保监局均发布相关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代理退保”相关风险,避免遭受难以挽回的资金损失。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近期,有关部门整治“代理退保”黑产措施持续升级。银保监会、公安机关、市场监管总局等多个部门正在联合开展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专项行动。一套自上而下、由点及面,覆盖信息共享、线索识别、风险预警、应对处置的打击“代理退保”黑产机制正在形成。
滋生新型骗局
近年来,一些机构、组织或个人打着为消费者“维权”的旗号,声称可帮助消费者“全额退保”,怂恿或诱骗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事项。实际上,是以“维权”之名行非法“牟利”“诈骗”之实。
通常,代理退保机构会在互联网社交平台、抖音等社交平台上投放广告,或者直接购买投保信息,以“全额”为诱饵怂恿本身并无退保意愿的消费者退保。例如,一些代理退保机构冒充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或法律工作者,或以“与银保监局合作”等名义,通过QQ群、微信群、朋友圈、电商平台等公开渠道,谎称消费者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保险公司存在欺诈”,或以“继续持有将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等言论怂恿消费者退保。
业内人士透露称,代理退保人员还会提供话术,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要求消费者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等方式诱骗保险销售人员回复,进行虚假取证;或者通过伪造微信聊天记录、捏造违规销售的虚假事实,向监管重复投诉,以达到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的非法目的。
“他们会要求消费者签订‘全权’代理合同,收取高达20%~50%的‘代理维权’手续费,这些手续费甚至远高于客户正常退保的损失。”上述业内人士进一步称。
不仅如此,根据监管披露信息,“保单贷款型代理退保诈骗”“退保买新卷钱跑路”等新骗局也随之衍生。
广西银保监局发布文件称,接到反馈,有不法分子谎称其为保险公司员工,以“梳理保单信息”等名义联系保险消费者,声称能帮消费者全额退保,随后利用保单贷款套取资金,并谎称是第一笔退保金,骗取消费者信任,在收取所谓的“代理退保手续费”后失联。消费者非但拿不到退保金,事后还要自己偿还保单贷款。
此外,部分“代理退保”团伙利用消费者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住址、金融账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办理小额贷款、申请信用卡等,恶意透支消费者个人信用。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入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近年来,保险行业积极开展“代理退保”涉及的违法犯罪和违规问题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代理退保”黑产尚未肃清,仍存在反弹蔓延势头,严重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侵害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
相关部门联手打击
银保监会《通知》明确,保险行业协会、银保信公司、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将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作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聚焦违规主动开展向保险活动当事人推介保险退保业务咨询代办等经营活动、误导投保人退保、扰乱市场秩序的组织或个人,深挖“代理退保”背后可能涉及的侵犯隐私、佣金诈骗、敲诈勒索等问题,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同配合,深入开展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要深入开展自查,建立公司内部保单套利核验机制及问题保单筛查模型,注重收集“代理退保”黑产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做好案件调查工作,保险行业协会加强指导。银保信公司要开展大数据监测分析,结合业务数据、人员异动、资金流向等排查“代理退保”违法违规线索,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并以适当方式提示相关保险公司。
针对频繁出现的“恶意退保”“代理退保”乱象,今年以来,多地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
此外,海南、湖北、江西、重庆、四川等多地公安机关近日发布公告,向社会征集“代理退保”黑产犯罪线索。据悉,各地公安与银保监局协作正在组织开展集中打击“代理退保”黑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平安重庆”官方公众号显示,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牵头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与重庆银保监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加强协作,深挖彻查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代理退保”,全力维护群众财产安全。
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表示,目前,警方已经掌握了一批“代理退保”黑产违法犯罪线索,正深入侦查,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全链条打击。对专门从事“代理退保”的黑产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关停处置,并及时冻结涉案资金,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挽回群众和保险企业的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还要求,保险行业协会要牵头制定整治“代理退保”乱象行业自律公约,建立从业人员和机构失信惩戒机制,研究“代理退保”虚假广告识别方法,在相关案件的信息共享、线索识别、风险预警、应对处置等环节,形成步调统一的联防联控机制,并就完善有关信访投诉统计口径等提出政策建议。
从源头规范销售行为
根据《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和相关保险中介机构应积极落实自律规范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销售行为、保单品质以及客户信息管理,从源头铲除“代理退保”黑产滋生土壤。
某保险公司高管对记者表示,追溯滋生“代理退保”黑产的根源,实际上与保险销售环节夸大保险责任、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承诺返佣、将保险产品与其他理财产品混淆等不合规因素有关系。因此,要从保险销售渠道入手,从源头上减少消费者投诉,从根本上遏制代理退保“黑产”的发展。
“退保黑产与行业过去大进大出的保险代理人‘人海战术’有一定的关系,超高的销售人员脱落率、大量的‘自保件’或‘互保件’都为当下的退保黑产埋下了隐患。保险机构需要反思‘人海战术’的负面影响,直面‘退保黑产’折射出的保险销售行为不规范,以及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等瑕疵漏洞,切实提高代理人质量、提高保险代理人规范服务能力,才能从源头上降低‘恶意退保’的可能性。”上述高管指出。
值得一提的是,银保监会在规范保险销售行为方面已经有所行动。今年7月,银保监会起草了《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征求意见稿》以保险销售流程为主线,分别对保险销售前、中、后的行为规则做出了规定,涉及产品分级、销售人员分级、禁止炒作停售及价格变动、禁止强制搭售和默认勾选等内容。
在销售前,明确产品人员分类分级管理,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应建立销售宣传管理制度,禁止炒作停售及价格变动;在销售中,要求销售过程可回溯并做到了解投保人保险需求、风险特征以及保费承担能力,若出现需求与产品不符、保费承担能力不足、重复投保等情形需建议投保人终止投保,同时禁止强制搭售;在销售后,应按规定执行保单送达及回访,长期险销售人员离职变动后及时通知客户明确保单状态及后续服务途径,禁止不当代理退保。
银保监会表示,《征求意见稿》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提升保险消费者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是健全行为监管制度体系、完善保险销售行为监管框架的基础环节。后续将以征求意见稿为基础,陆续出台分领域实施细则,全方位、系统化规范保险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