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处置非法外汇网站600余家,3家移交公安机关!

2023-07-26 13:21发布

12月8日,以“探索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之道”为主题的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在北京召开。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总会计师孙天琦出席并发表演讲时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



据孙天琦介绍,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下,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外汇局处置非法网络交易平台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关闭572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二是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删除网站中有关外汇交易内容)。三是约谈16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承诺整改,删除相关外汇交易内容)。四是3家移交公安机关。


孙天琦表示,我国目前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均为非法。据了解,外汇保证金,也称外汇按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


目前我国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市场。根据1994年《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规定,未经批准,任何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也属违法行为。


境外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美国等国家已开放外汇保证金市场,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但也对此实施较严格的监管。包括须申请牌照方可经营、限定杠杆率、严格机构准入管理、严格客户适当性管理等监管要求。


实际上,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非法外汇保证金业务趋于活跃。值得关注的是,有境外网站向我国境内非法提供外汇保证金业务。一种模式是,境内机构“披洋皮”在境外设立网站返程向境内提供跨境金融服务。我国有个别境内企业绕道境外获取牌照,再转以境外的“洋身份”利用互联网“返程”境内开展此业务。


另一种模式是,境外平台通过互联网跨境在我国境内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乔装打扮为培训公司、咨询公司等,在我国拓展市场,突破我国关于禁止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禁止性规定。有些“外汇交易平台”自称持有境外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如自称已获得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塞浦路斯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并受其监管等),杠杆率可达到一比数百甚至上千。


根据国家互金专委会发布的关于“互联网外汇理财”平台的巡查公告,发现如下问题:一是业务牌照涉嫌造假,声称受权威机构监管或宣称拥有授权,实际查询信息不匹配。如亿鼎国际集团声称获得英国FCA认可并受其全面监管。但经查询,FCA的注册号显示的公司与亿鼎的信息不一致。


二是承诺高收益,交易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蚕食客户资金;三是涉嫌利用“传销模式”发展客户。部分平台按层级返利方式吸引新投资者加入;四是打着“外汇交易”旗号,持续高额分红。由于盈利的不确定性,很可能是“庞氏骗局”。


孙天琦认为,FinTech对跨境金融服务具有“双刃剑”作用。第一,FinTech可以冲破市场壁垒,促进金融市场开放。有利于推动金融创新,交易更加快速、便捷、安全,也有利于实现“普惠金融”。利于促进形成更加一体化的全球金融市场。


第二,FinTech发展,也会助长跨境违法违规金融服务,导致风险跨境传染。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跨境非法金融活动持续活跃。比如:澳大利亚金融监管部门去年以来让苹果公司、Google下架了300多个APP应用软件,主要是涉及有些公司未经过市场准入就向澳大利亚居民提供金融服务。此外,俄罗斯央行关闭了400多家网站,因为这些网站违规向俄罗斯居民提供金融服务。


孙天琦建议,亟需提高跨境金融服务监管能力。初期可要求外资以设立商业存在方式提供金融服务。作为服务接受国,出于维护本国市场开放程度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要,初期可要求外资向本国提供金融服务必须设立商业存在、开展金融服务必须经过许可等。


中长期来看,需逐步提高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开放水平,同时完善建立一套与开放程度相匹配的监管体系。要强调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


加强跨境金融服务的全球治理。要强调交易留痕,境内境外穿透式监管,线上线下穿透式监管。要在双边和多边层面,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探索形成全球最佳监管标准,防范监管套利。


孙天琦直言,FinTech创新要有底线。SME、征信、侨汇。孙天琦再次风险提示:1994年,相关法规已明确我国境内禁止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目前境外公司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是非法的。


2018年9月,人民银行、公安部、外汇局公开发布风险提示,再次强调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为非法,警示公众不要参与此类平台交易,避免财产损失。此外,互金协会也已先后两次发布关于警惕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风险提示,提示公众避免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