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对保险首年佣金超过100%出手了

2023-07-26 13:14发布

近日,某保协发布了《人身保险公司防范投保套利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对首年佣金可能出现的套利行为进行了规范,下面来看看主要内容:




1、投保套利指在人身险经营中保险销售人员、销售团队或代理机构利用首年佣金(手续费)以及各项激励费用之和高于新单首期保费而形成的价差,开展的以套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销售活动。




2、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高度警惕投保套利活动,共同防范因投保套利引发的销售人员大进大出和业务大起大落风险、保单继续率指标恶化和财务亏损风险、销售误导和赠送合同外利益、集中退保和投诉举报风险、以及不正当竞争和扰乱市场秩序风险等。




3、人身险公司应规范人员招募管理,切实做好招募人员背景调查,应通过“平台”查询销售人员相关信息,对无合理原因在行业内频繁流动的人员应谨慎录用。在签约环节严格执行个人信息审核,落实逐级面谈及“先培训再签约”要求,加强人员真实性管控。




4、人身险公司应科学制定奖励政策,在制定引才、增员、业务企划奖励政策时,应充分考量评估佣金、团队管理津贴、保单现金价值之和与首期保费之间的关系,科学确定业务奖励标准和兑现条件。




5、人身险公司签约一年以上的销售人员,其首年直接佣金及业务企划奖励之和(不包括基本法津贴奖励支出及其他上级公司直投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首年保费。




6、首年直接佣金及业务企划奖励之和大于首年保费的,应确保首年直接佣金足额发放,对超过部分的业务企划奖励,按照一定比例延迟至第二年支付。第二年支付部分,挂钩保单继续率.今日保条,按照一定比例发放。




7、人身险公司应强化业务源头管控,加强对可疑单件、可疑团队、可疑人员的排查,对客户回访、保单抽检等环节持续保持敏感性。一旦发现可疑投保套利行为,应主动采取电访或面访投保人等方式对保单销售过程重新复核,及时甄别并防范投保套利风险。




8、人身险公司应将保单继续率纳入下辖机构的绩效考核和KPI考核,并按照“保单继续率随人走”的原则纳入各级管理干部的个人考核。绩效考核和KPI考核中,保费继续率和件数继续率否决线均不应低于50%。




人身险公司针对不同程度的风险行为,分别采取预警、约谈、限制部分产品销售、限制团队增员、直至解约等措施,实现精准防控。将可疑风险人员信息报至保险行业协会。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佣金追回机制、责任回溯机制,为后期通过法律手段打击套利团伙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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