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西都市报
近日,“郑州追征一网红600多万税款”登上微博热搜后,不少网友表示刷新了对网红挣钱的认知,备受震撼。郑州金水区税务局日前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追征一名网红的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其中滞纳金27.78万元。截至目前,该纳税人分15笔结清了这笔税款。(郑州晚报)
作为本轮“网红追税”专项行动的第一例,税务部门逮到的这条鱼够大。
一个必须承认的事实是,以往的税制设计,对于网红经济这一新兴业态是“多有不适”的。近年来,网红经济从无到有、狂飙突进,与之相关的从业人口也是爆炸式增长。其业务形态、盈利模式、交易来往、经济关系的“创新性”和复杂性,给税收监督、税收征收构成了巨大的考验。应该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征税体系的进化,并没有跟上市场变革的步伐。由此导致的结果是,不少网红浑水摸鱼,利用制度滞后期疯狂避税套利,大发不义之财。
在一定程度上,网红逃税漏税之泛滥成灾,比明星艺人更甚。这其中的道理很好理解,明星艺人创收,一般都要过手经纪公司这一核心节点,并且传统的演艺活动脉络较为清晰,这客观上给税务部门抓住主要矛盾、顺藤摸瓜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与之相比,网红“创收”则更加多元、更加隐蔽、更加细碎分散,这是一种去中心化、模糊化、封闭化的经济业态,税务监管触角若是无法由表及里充分渗透和抵达,那么难免会心中没底、手足无措。
相当长时间内,网红经济发达且高度灵活,征税机器则是尾大不掉、粗枝大叶,这构成了一种不对称的、失衡的博弈局面。而这,也是许多网红胆敢肆无忌惮逃税的底气。所幸时至今日,这一局面正发生着积极变化。在郑州这起案例中,税务部门称是“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发现线索,其传递的潜台词是不言自明的,那就是针对先发的网红经济,我们的税务部门追了上来。以新技术工具为支撑的现代征税体系、征税能力建设,足可捍卫税法权威。
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郑州网红补税600多万”,以案立威、以案释法、以案促改,那些潜藏的逃税网红们,切不可再心怀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