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警方发布的一份《关于对“钱爸爸”平台的案件情况通报》,引起了网贷圈的关注与议论。
该通报向投资人介绍了“钱爸爸”案件最新进展,其中,“警方将对为平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提供帮助并非法获利的群体予以严厉打击,并全面追缴非法所得”的表述,是首次明确对网贷第三方之一的导流渠道商进行追责。
网贷野蛮生长的过程中,贷款中介、导流渠道、催收中介、广告宣传等相关第三方机构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第一网贷大数据系统显示,截至2018年8月底,全国主动关闭、提现困难、失联跑路等P2P网贷问题平台等累计3989家。虽然这些网贷问题平台绝大部分都是非良性退出,但是,无论是否立案,为其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一直未被公开追责。
网贷渠道商,业内称“羊头”,一般都是无公司、无财务、无固定办公场所,实际上就是“小作坊”。他们对金融一窍不通,更谈不上对网贷平台进行必要的审核(比如背景、产品类型、风控模式等),只要能挣钱就行。但是,这些“羊头”的能量却大得惊人,甚至可以左右网贷平台的命运。“羊头”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返利网站、论坛、APP等,采用各种方式宣传对接P2P网贷平台,夸大网贷平台收益性和安全性,忽悠投资人(业内称“羊毛党”),最终促成网贷交易。
“羊毛党”对平台来说,一直是又爱又恨。一方面平台可以通过“羊毛”渠道为平台制造大量的现金流和人气。另一方面,“羊毛党”不是忠实的投资人,在获得平台的返利后会立即撤资选择其他的平台。这既是为什么“羊毛”渠道在P2P网贷行业中经久不衰的原因,也是网贷问题平台频出的原因之一。网贷行业经过两年来整治,“羊头”“羊毛党”的黄金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只能在网贷的发展史上留下一笔了。
深圳警方在侦查“钱爸爸”案件中发现,“有大量资金以佣金形式流向平台主动对接的渠道负责人。现查明渠道负责人通过组织社会不特定人群非理性投资,从中无风险套利赚取高额佣金。”深圳警方表示,“将对为平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提供帮助并非法获利的群体予以严厉打击,并全面追缴非法所得,尽全力为平台真实受损人员追赃挽损。”其依据为,2014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对于深圳警方的做法,引起了各方争议。有人认为,多数导流渠道利欲熏心,见利忘义,不考察平台的安全与否,忽悠投资人入局,助长了网贷的歪风邪气,网贷平台诈骗跑路却不担责,因此,追缴佣金理所应当。也有人认为,如果导流方没有触碰募集的资金,那么其行为应该定位为信息中介,不用承担投资人损失。
“钱爸爸”案件最终结果如何,还需等待深圳警方的结论,而对导流渠道商追责、追缴佣金等行动或许对其他诈骗、跑路的平台债权追缴有借鉴意义。
本文源自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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