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银监会金融“三套利”治理重点 资金来源是谁就谁负责

2022-04-11 21:17发布

三套利监管 对于交叉性金融产品,总体原则是资金来源于谁,谁就要承担管理责任,出了风险就要追究谁的责任;相应监管机构也要承担监管责任。


毋庸置疑,防风险、去杠杆已是今年金融监管和行业的主题。


4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的通知》(银监办〔2017〕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


“3月底收到文件,现在银行都在自查。”一位股份行高管表示,有些股份行在业务上比较激进,但监管越来越严。


“46号文”要求,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中,机构自查或监管检查的业务范围均为2016年末有余额的各类业务,必要时可以上溯或下延。2017年6月12日前,银行在汇总分支机构自查情况的基础上,将自查报告报送监管部门。2017年11月30日前,各银行完成全面自查、“上查下”及整改和问责,并形成报告报送监管部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46号文”要求,银行同业、理财(资管)等通道类业务的发展规划和风险管控要由银行董事会负责。对于交叉性金融产品,总体原则是资金来源于谁,谁就要承担管理责任,出了风险就要追究谁的责任;相应监管机构也要承担监管责任。对于资金来源于自身的资产管理计划,银行要承担起风险管控的主体责任,不能将项目调查、风险审查、投后检查等自身风险管理职责转交给“通道机构”。另外,要建立银行体系与资本市场、债券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之间的防火墙,不得为各类债券或票据发行提供担保。禁止将非持牌金融机构列为同业合作交易对手。


华创证券债券分析师周冠南认为,监管的严格执行将使得银行被动去杠杆的速度加快,未来会有更多的银行出于监管压力收缩同业链条,资产端也将同步收缩,带来债券市场的抛压。近期银行委外产品已经出现收缩趋势,未来收缩速度将进一步加快。


监管套利:检查不洁净转让、非标转标、明股实债等


根据“46号文”,监管套利主要包括两项:规避监管指标套利,包括规避信用风险、资本充足、流动性风险及其他指标;规避监管政策套利,包括违反行业调控和信贷调控政策,特别是房地产和“两高一剩”,违反风险管理政策、不正当竞争、增加企业融资成本套利等。


规避信用风险指标包括:通过各类资管计划(包括券商、基金、信托、保险、期货等)违规转让等方式实现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或虚假出表;通过调整贷款分类、重组贷款、虚假盘活、过桥贷款、以贷收贷、平移贷款等掩盖不良;低估抵债资产的损失程度或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


对于银行开展不良资产非洁净转让等账外经营,北方某城市银监局披露的一个案例显示,该市的银行分支机构“由异地同业进行远期兜底的同业投资业务”中,某股份制银行分行“信托受益权持有+转让”业务到期遭协议远期回购银行(兜底银行)违约,同业交易对手到期拒绝履行信托贷款受益权回购义务,导致该机构同业投资逾期并垫资。


值得注意的是,信用风险指标延续了银监会2013年“8号文”对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债权,2014年“127号文”对银行同业负债不超过负债总额1/3的要求,但不局限于此,而是包含来源于同业的融入资金。在此情况下,同业存单或会包含在内。


规避资本充足指标包括:同业、票据、理财未按照“穿透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会计核算、风险计量并足额计提资本;通过卖出回购或以表内资产设立附回购协议的财产权信托等模式,将金融资产违规出表或转换资产形态;转贴现卖出票据、卖断附带追索权的票据业务是否按照规定计提资本;以拆分时段买入返售相同票据资产,减少风险资产占用;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以投资替代贴现,随意调节会计报表并减少资本计提等。


规避流动性指标,主要包括利用票据以票吸存,将同业存款、理财资金等转为一般性存款等。


在规避监管政策违规套利方面,银监会重点检查投向房地产和“两高一剩”行业领域贷款,包括借道建筑业或其他行业、通过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或拆分为小额贷款等方式。另外,是否发放虚假用途的贷款用于股票或理财投资。


此外,银监会要求检查“明股实债”,即是否违反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要求,通过产业基金、委托贷款等方式提供融资放大政府性债务,通过产业基金等进行非标资产投资等。


空转套利:检查同业存单、理财


银监会解释称,空转套利是指银行通过多种业务使资金在金融体系内流转而未流向实体经济或通过拉长融资链条后再流向实体经济来获取收益的套利行为。包括:信贷、票据、理财、同业等空转。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要求检查同业存单空转,即是否通过大量发行同业存单,甚至通过自发自购、同业存单互换等方式来进行同业理财投资、委外投资、债市投资,导致期限错配,加剧流动性风险隐患;延长资金链条,使得资金空转套利,脱实向虚。


“昨晚,我们通知了流动性管理的人要关注流动性风险。”谈及同业存单影响,一位城商行资产负债部负责人表示。去年底和今年初的三波“钱荒”,我们还帮助了不少小银行度过流动性危机。


同业存单已成为银行负债端管理的重要方式。截至4月10日,今年已有470家银行公布同业存单发行计划,合计规模14.8万亿元,去年全年发行量为12.99万亿元。


在同业资金空转上,银监会还要求检查通过同业存放、卖出回购等方式吸收同业资金,对接投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等;通过同业投资等渠道充当他行资金管理“通道”,赚取费用,而不承担风险兜底责任(事务管理类信托除外);通过同业绕道,虚增资产负债规模、少计资本、掩盖风险等。


另一受到市场人士关注的,是检查理财“空转”。


银监会要求检查:以理财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非银机构利用委外资金进一步加杠杆、加久期、加风险;理财资金为各类监管套利提供支持;同业理财购买本行同业存单;本行理财资金委外规模(主要指购买券商、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等各类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主动管理和非主动管理的规模及简要交易结构。


信贷空转检查主要包括:以虚增存款和中间业务收入为目的,为企业组合办理表内外融资业务;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委托贷款、理财、信托、证券市场等;违规发放“搭桥贷款”,套取银行资金进行民间借贷及投向高利率行业的现象等。


关联套利:检查关联交易、违规持股或变更、并表管理


银监会表示,关联套利是指银行通过利用所掌握的关联方或附属机构资源,通过设计交易结构、模糊关联关系和交易背景等形式,规避监管获取利益的套利行为。包括:违规向关联方授信、转移资产或提供其他服务;违反或规避并表管理规定。


银监会要求检查,通过掩盖或不尽职审查关联关系、少计关联方与商业银行的交易、以不合格风险缓释因素计算对关联方授信敞口、“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重大关联交易审批的情况;借道其他银行、信托、证券等同业机构向关联方间接提供授信资金;通过投资关联方设立的基金、合伙企业等,违规转移信贷资产,并规避关联交易审批的情况;通过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调节收益及本行资产负债表等行为。


股权管理检查包括:通过掩盖关联关系、股权代持、股权转让等方式,违规超比例持有商业银行股权、变更持股或股份总额5%以上股东的情况;在增资扩股、引入战投、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股权定价偏低、“低买高卖”等违规向关联方、高管层等输送利益的情况;以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等变相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的情况等。


并表管理检查包括:借道相关附属机构,利用内部交易转移资产,调节业务规模以及不良、拨备、资本等监管指标的情况;利用境内外附属机构变相投资非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性房地产;通过购买QDII产品等投资国内房地产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辛继召 朱英子 深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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