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剧《亿万》背后的真实故事:华尔街大鳄是如何从执法部门的围剿中逃脱的

2023-07-27 10:56发布

对冲基金大佬史蒂芬·科恩逃过了执法部门的围剿,于2018年重入江湖。 (资料图/图)


退出江湖不易。《卧虎藏龙》中的李慕白交出了青冥剑,但遇到美貌少女后仍然心动,身不由己,重入江湖,追着美女死缠烂打,非要收其为徒弟。美国证券市场也时有枭雄重入江湖,为女色也为金钱:金融枭雄很多离过婚、正在离婚或是将要离婚——有钱人离婚要钱,需要很多的钱。美国对冲基金大佬史蒂芬·科恩(Steven Cohen)蛰伏两年之后,于2018年重入江湖。但与李慕白不同,科恩从未主动退出江湖,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证交会”)强行要求其两年市场禁入。


美国对冲基金第一代经理中的领军人物是索罗斯,第二代经理中的领军人物是科恩。1992年科恩创设了对冲基金SAC,到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时,SAC有近1200位雇员,管理170亿美元的资产,其中半数是科恩和他雇员的资产,年回报率高达30%、40%、50%,而且数年如此。业内人看了难免嫉恨,而且招来了执法部门,对SAC和科恩立案调查。


左为《黑色优势》原书,中文版译为《亿万:围剿华尔街大白鲨》([美]茜拉·科尔哈特卡著,李必龙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 (资料图/图)


《黑色优势》(Black Edge:Inside Information, Dirty Money, and the Quest to Bring Down the Most Wanted Man on Wall Street,2017,中文版2018年6月份出版,本文系据英文版写成)一书讲述了科恩与美国联邦执法部门之间斗法的故事,是揭秘内幕交易的经典之作。《财富》杂志称赞此书是“真实惊险的故事,剧情堪比莎士比亚的剧作”,正在热播的美剧《亿万》,男主角鲍比·艾克斯罗德的原型就是科恩,只不过现实中科恩的政治势力要弱一些,只能借助长袖善舞的美国律师单兵作战,不能像投资银行一样凭借政治势力呼风唤雨。



一、SAC的生财之道

对冲基金最初只是证券市场的散兵游勇,但到1998年已经成为华尔街的重要力量,与投资银行平起平坐。SAC的业务水涨船高,从简单的套利(低买高卖)过渡到就并购交易进行交易或内幕交易,再过渡到就上市公司年报和季度报告进行交易或内幕交易,有关公关云长的神勇,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


做空业务是SAC的生财之道,SAC被指控恶意做空。恶意做空在我国是指股市下跌时,机构投资者不以大局为重杀跌,趁机做空各类股票,推波助澜,不断砸低大盘。SAC的恶意做空则是一面做空上市公司的股票,一面由研究机构散布不利于该公司的研究报告。费尔法克斯金融控股公司(Fairfax Financial Holding)就指控SAC等多家对冲基金与研究公司联手,恶意做空其股票,分别在新泽西州法院和联邦地区法院起诉SAC等公司,但几经周折后被法院驳回。


做空必须能够找到下家接手被抛售的股票,有时还必须强卖强买,只有SAC这样的金融巨舰方可得手。贝尔斯登和摩根士丹利就曾经接手SAC做空的500Nextel股票。两家银行必须再转手在公开市场卖出从SAC处买入的股票,否则市场下跌后便会出现亏损。做空500Nextel股票的交易中,科恩获得300万美元的利润,贝尔斯登亏损90万美元,摩根士丹利亏损150万美元。


SAC还有一些交易是在暗池中进行,神出鬼没。暗池是华尔街大银行在其内部办的小型股票交易所,为自己的客户秘密进行大宗交易。


美剧《亿万》海报。该剧第一季的剧情大致以美国执法部门围剿科恩的真实故事为基础写成。 (资料图/图)


不过,SAC的主要优势在于掌握了内幕信息,也即作者所说的“黑色优势”。“黑色优势”可以涉及以下信息: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盈利状况;新药是否能够获得批准。黑色优势信息属于内幕信息,公开之前非法获得此类信息后不得进行相关交易。但按照美国的判例法,只要是合法获得的内幕信息,就可以利用该消息交易牟利,所以SAC千方百计地“合法开发”此类信息。


比如,直接联系上市公司的员工,巧妙地打听公司的盈利是否理想。再就是通过号称知识掮客(knowledge broker)的中介机构开发信息。戈森·雷曼集团(Gerson Lehrman Group)就是这样的一家机构,有“专家网络”(experts network),可以安排“专家”向付费者介绍行业信息。新药是否能够通过检验是重大的内幕信息,专家网络的医生收费后,可提供基本信息供对冲基金“合法开发”。根据《美国医学协会期刊》2005年的报道,美国的医生中,10%的人直接或间接地收过华尔街的钱。


SAC也有合规部门,但其工作重点不在防范违法违规行为,而是想方设法地保护科恩。合规部门设计了10分制给员工提供的信息打分,科恩无需知道信息的来源,就可以判断信息的可信度。按照《黑色优势》一书的介绍,科恩有众多基金经理向其负责,每一位基金经理跟踪大约3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在组织结构方面,SAC与黑社会组织很相似:老大高高在上,发出指令或暗示,由下面的人员具体操办,除非下面的人倒戈,执法机构就老大取证很难。办案人员以毒攻毒,经过法官批准后窃听SAC涉案人员的电话,而在此之前,美国执法机构只窃听过有组织犯罪活动的电话。



二、正确处理与原配的关系

科恩的前妻帕特里夏·芬克(Patricia Finke)也向证交会实名举报科恩从事内幕交易。芬克甚至自己作为原告,到法院起诉科恩有罪。芬克是科恩的原配,两人育有两名子女,离婚后芬克索要3亿美元的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不成,与科恩反目为仇。


3亿美元数目惊人,但科恩身家上百亿(在《福布斯》2019年3月份发布的全球富豪排行榜上排名第101位,净资产120亿),有的是钱,2015年在佳士得拍卖会上,他以1.01亿美元买入瑞士雕塑家阿尔贝托·贾科梅蒂(Alberto Giacomett)的雕塑作品“战车”(Chariot)。但科恩就是不愿意出钱和解,宁愿出巨资聘请律师与其前妻打官司,尽管律师费远多于其前妻索要的赡养费。


科恩对待前妻似乎过于绝情,但也有其自己的理由。


首先,科恩是自己白手起家,成为巨富后与原配离婚比较棘手,因为当初结婚时双方并无多少财产,婚前没有签订婚后财产分配协议,如果离婚双方不能友好协商,就会斗得你死我活。


科恩与现任妻子亚历山大在家中合影。科恩是全球最大的艺术品收藏者之一,他收藏的毕加索、沃霍尔等人的作品,总值10亿美元。墙上挂的“国旗”,是艺术家贾斯珀·约翰的作品,有报道说系以1.1亿美元购得。 (资料图/图)


再者,科恩不愿向前妻支付赡养费,是因为他觉得能跻身于超级富豪之列,靠的是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科恩兄弟姐妹八人,他排行第三,不是老大或老小,也不是第一个男孩,但深得长辈宠爱。科恩的祖母觉得,所有孙辈中科恩最强,是“笔盒内那支削得最尖的铅笔”。母亲也偏爱科恩,专门为他煎牛排吃,其他兄弟姐妹只能吃热狗。兄弟中也有不服的,闹着要吃牛排。科恩的母亲不为所动,说是“有一天,全家都要靠科恩”。科恩的母亲主持家务,也教初学者弹弹钢琴,但是位了不起的预言家。科恩成功之后不仅扬名声、显父母,而且直接雇了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在SAC工作。


科恩对人对己要求都很严,工作日每早8时便到办公室。科恩专门招聘有运动背景的交易员,觉得这样的人敢拼敢闯,不怕铤而走险。但必须是冲撞性和攻击性的运动,如橄榄球、冰球和长曲棍球,网球和乒乓球这样的运动过于温文尔雅,与股票交易的动物本能相去较远。科恩专还门聘用心理医生给所有交易员做心理辅导,掌握雇员的活思想,弄得他们一惊一乍。有些交易员抱怨,在SAC工作“如同拉了弦的手榴弹,肯定会起爆,只是起爆时间问题”。


科恩前妻翻出了些陈年老账,但并没有提供科恩犯法的直接证据,执法机构所调查的内幕交易发生在科恩与其第二任妻子的婚姻期间。但前妻把科恩说成十恶不赦的坏人和恶人,科恩案的执法人员便会认为,打击科恩是替天行道,可以理直气壮地打大出手。可见,善待原配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鲁迅在《我的父亲》一文中提到中医的一个药方,需要蟋蟀一对,必须是原配,可见原配关系十分重要。



三、科恩的“死忠粉”

“我若不开口,神仙难下手。”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任何人“不自证有罪”是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据此,美国最高法院又推论出沉默权,即“米兰达规则”,规定任何人有保持沉默的权利,无需回答警察或其他执法人员提出的问题。美国很多犯罪嫌疑人拒绝回答问题,以逃避法律的惩罚。作为应对之策,美国检察官通常是先抓下面的违法人员,逼其供出上线,顺藤摸瓜,直到掌握起诉主犯的证据。上世纪末80年代,美国的垃圾债券大王米歇尔·米尔肯(Michael Miken)一开始也是死不认罪,只是因为手下为控方作证才被定罪。同样,只要科恩死不可口,其他知情人又坚不吐实,控方便无从下手。


马托玛坚不就范,保护了科恩。 (资料图/图)


马修·马托玛(Mathew Martoma)可以成为SAC和科恩案中的重要证人,事关爱尔兰Elan Corporation plc制药公司(下称“Elan”)和美国惠氏(Wyeth)公司的股票交易。Elan和Wyeth联合开发新药,临床试验结果不佳,马托玛第一时间探得消息,立即联系科恩,随后SAC抢在消息公布之前抛售了其所持有的股票。控方掌握了马托玛有罪的证据,试图逼其咬出科恩。但马托玛表现得像个死忠粉,坚不吐实,最后被有期徒刑9年。


其实,马托玛并不是一位勇敢的人,联邦调查局第一次找马托玛谈话时,他吓得昏倒在地。马托玛为何死保科恩?《黑色优势》提出一种假设:科恩花巨款收买了马托玛,保证他和家人从此过上不缺钱的日子。但收买证人在美国是重罪,何况SAC和科恩案在美国是大案,众目睽睽之下,科恩应当不敢以身试法。


还有一种解释是,科恩待马托玛不薄,马托玛知恩图报,不愿供出自己的东家。确实,马托玛加入SAC,待遇很是优厚:入职奖金200万美元,保底工资20万美元。马托玛管理4亿美元的基金,获得的利润的17%归其所有。只要4亿美元的年利润达到15%,他的年收入就可以达到1000万美元。马托玛很有些有绝活,并非无功受禄。他在杜克大学读本科时便跟踪医药行业,妻子是位儿科医生,可以帮助丈夫了解医药界的行情。马托玛干得也很辛苦,早上4点起床,跟踪欧洲股票市场的行情,下午美国股市闭市后才回家,帮助妻子照看幼子,临睡前在床上还要翻看研究报告。


马托玛上过哈佛大学法学院和斯坦福大学商学院,但只拿到过斯坦福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他在哈佛读书期间伪造成绩,结果被学校开除。马托玛又申请斯坦福商学院,但只字不提自己被哈佛大学开除一事。马托玛因内幕交易被起诉之后,斯坦福大学商学院以马托玛当初的申请材料有假为由,取消了他斯坦福大学的工商管理学位。


SAC为马托玛支付了律师费,也是他要考虑的一个因素。SAC提供律师费,实际就是由科恩本人支付律师费。律师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美国大牌律师每小时收费1000美元,很快便会发出大笔账单。但从另一方面说,马托玛完全没有对科恩感恩戴德,患难之际,科恩仍然先替自己打算,享受特殊待遇:马托玛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其代理,而科恩由两家律师事务所代理,一家小所,一家大所。美国为白领犯罪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大多是专卖店似的精品小所,机动灵活,开支较小,合伙人可以多分钱。而大所有人力资源,可以不计工本与政府打消耗战。大所还有人脉资源,其律师与政府的中上层官员的关系很深,很多人是老同事、老领导或老部下。尼克松总统当过副总统,从副总统位置上下来后便在律师所事务工作过——当然是一家大所。



四、“法律不尽如人意”

由于证据不足,美国检察官根本没有对科恩提出刑事指控,只是追究法人犯罪,起诉SAC从事了内幕交易,随后与SAC达成辩诉交易,得到法院批准后结案。SAC认罪,共支付18亿美元,其中9亿美元罚款,另9亿美元为没收非法所得,但18亿美元中要减去SAC之前向证交会支付的6.16亿美元罚款。此外,早在2013年7月19日,证交会便与科恩达成和解并发出救济令:科恩两年或更长的时间内不得在任何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处担任高管。但限制期再长,科恩终有复出之日。


起诉科恩的总指挥普里特·巴拉拉,成为《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但功亏一筹,他的部下不但没能如《时代》周刊希望的“将华尔街绳之以法”,科恩案结束后,大多却反水去华尔街当起律师来了。 (资料图/图)


科恩复出之后,投资者趋之若鹜,由科恩负责的Point72基金资产管理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已经超过130亿美元。而当初要办他的检察官和证交会律师,很多却被华尔街收编。虽然控方的总指挥普里特·巴拉拉(Preet Bharara)并没有接受招安。他在纽约南区美国联邦检察官位置上一直干到2017年,特朗普任总统后被解雇,卸职后到纽约大学法学院执教。


2019年4月,巴拉拉接受BBC访谈时表示,“法律不尽如人意,证据也不尽如人意。”巴拉拉1968年生于印度,后随父母移民美国,是归化美国公民,2009年奥巴马任命他为纽约南区检察官。根据国会1789年制定的《司法法》(The Judiciary Act),美国共设立了93个美国检察官办公室,分别负责94个辖区,关岛和北马里亚纳群岛这两个海外领地由同一位美国检察官负责,其他辖区都由一位美国检察官负责。美国司法部要求,正式场合对检察官不能直呼其名,必须在名字前冠以“尊敬的”(Your Honorable)一词。纽约南区检察官尤其受到尊重,纽约南区有“主权辖区”(sovereign district)之称,因为此处的检察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无需事事请示司法部。


巴拉拉40岁出头便担任纽约南区检察官,官运亨通,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巴拉拉的学历也很硬,哈佛大学本科毕业,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但作为一个归化的美国人,巴拉拉要与华尔街较量似乎还是底气不足。特朗普上台以及他上台后的所作所为充分显示,美国还是一个种族主义严重的国家。印度人在美国被视为准白人,以英语为母语的印度人在欧美国家也并无文化冲突,但美国仍然存在对印度裔人的歧视,更何况巴拉拉还是一个归化的印度人。


或许,最让巴拉拉心寒的不是被指责打击内幕交易不力,而是有人认为,打击内幕交易是转移斗争大方向。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教授便指出,内幕交易是美国证券市场的次要问题,银行制度性的腐败才是首要问题。不过,斯蒂格利茨教授求全责备了。华尔街银行远比对冲基金强大,而巴拉拉对科恩尚无法取胜,对华尔街投资银行就更加束手无策了。



五、集体接受“招安”

SAC和科恩案的执法人员当初表现得嫉恶如仇,一副打不尽财狼、决不下战场的架势。但该案结束后,他们中的很多人加入律师事务所,专门为华尔街的白领被告辩护,有的进入金融机构任职,直接效命于华尔街,可以说是集体接受了招安。既然如此,这些执法人员当初是否真心杀贼,便很值得怀疑。


《黑色优势》一书的作者茜拉·科尔哈特卡(Sheelah Kolhatkar),纽约大学本科毕业,斯坦福大学硕士,曾在一家对冲基金做分析师,后改行从事新闻工作,现为《纽约客》杂志主笔,经常作为评论员在电视上出现。 (资料图/图)


招安通常是在朝的收编那些在野的江湖“好汉”,而美国的招安则正好相反,是华尔街收编在政府部门工作的高官或律师。SAC和科恩案的执法人员中改换门庭的人包括:


助理检察官安东尼亚·阿普(Antonia Apps)加入Covington & Burling律师事务;


助理检察官阿洛·德夫林-布朗(Arlo Devlin-Brown)加入Milbank Tweed, Hadleys律师事务所;


美国纽约检察官的副手理查德·扎贝尔(Richard Zabel)出任埃略特管理公司(Elliott Management)的首席律师;


美国纽约检察官刑事诉讼部负责人洛林·莱纳(Lorin Reinser)加入Paul Weiss律师事务所;


联邦调查局纽约办公室的帕特里克·卡罗尔(Patrick Carroll)成为高盛的副总裁,负责合规工作;


证交会律师阿梅莉亚·科特雷尔(Amelia Cottrel)加入Willkie Farr律师事务所,这家律所的马蒂·克洛茨律师(Marty Klotz)在SAC和科恩案中是科恩的辩护律师。


助理检察官文森特·托尔托勒拉(Vincent Tortorella)直接为科恩打工了,担任科恩设立的Point 72资产管理有限合伙人首席监测官(chief officer of surveillance)。SAC关闭之后,科恩和其雇员的资产由Point 72资产管理有限合伙人(Point72 Asset Management, L.P.)管理。


公权律师与辩护律师博弈,都说自己是为正义和公平而战:公权律师自称是要打击内幕交易行为,维护市场公正,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而辩护律师则标榜自己是在捍卫个人权利。或许果真如此,但不可否认的是,诉讼代理首先是一种谋生手段,也是大牌律师的致富手段。华尔街银行靠资金运作获取财富,律师则靠运用法律赚钱。当然,与银行家比,律师的地位普遍下降,因为法律的重要性大大减降低:金融劫持法律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点。不过,美国司法制度还是给律师留下了充分的游戏空间,律师可以长袖善舞,改换门庭,左右逢源。当几年检察官可以提高自己的身价,熟悉公权运作后也可以更好地为华尔街服务。法律是原则和规则,但实践中更是各种关系,各个利益集团与各种角色之间相互制衡,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朱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