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监管套利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被罚35万

2023-07-27 10:09发布

7月18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存在继续以“即卖即买”方式开展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腾挪信贷规模,实施监管套利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被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罚款人民币35万元。


企查查资料显示,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负责人为彭才茂,2001年11月26日在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经营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采写:南都实习记者 高沛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