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P2P备案壳套利?4月以来新设近400家“网贷机构”!

2023-07-27 10:53发布

在网贷备案延期已成定局之际,“空壳网贷机构”仍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涌现。


网贷之家统计显示,今年4月以来,在陕西、广西、吉林、辽宁等省份,新成立了近400家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且绝大多数为未实际展业的“空壳”机构。与之相对应的是,诸如福建厦门等地监管方,已开始对此类新设“空壳网贷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以防范监管套利。


业内猜测,在金融监管收严、网贷备案延期的背景下,监管方或从全国层面上出台统一的备案相关文件,进而避免形成政策洼地。随着区域监管差异渐趋减少,后续借新设“空壳网贷机构”谋求监管套利,此类方式的操作空间并不大。


网贷之家通过第三方企业工商信息查询平台“企查查”梳理的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6月15日,合计1190家机构经营范围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为便于阅读,下文将经营范围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统一简称为“网贷机构”。


1190家“网贷机构”中,976家(占比82%)注册成立时间为“8·24”网贷监管暂行办法发布日(2016年8月24日)之后,且绝大多数并无实际在运营互金平台。根据网贷整治办发布的“57号文”要求,对于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的P2P平台,在本次网贷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


分省份来看,1190家“网贷机构”中,注册地在福建省的达到了372家,居于各省之首。其次为陕西省,达到了339家,山东省以128家位居第三。此外,浙江、广西、吉林、辽宁4省的数量也都超过了40家。


分城市来看,1190家“网贷机构”中,注册地在福建厦门市的达到了360家,位居所有城市之首。其次为陕西西安市,达到了332家。网贷之家注意到,仅厦门、西安两地注册的“网贷机构”数量,占全国的比重就达到了58%。


此外,浙江温州市、山东临沂市、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广西南宁市、辽宁沈阳市5个城市注册的“网贷机构”数量也都超过了30家。


今年4月以来全国新设392家“网贷机构” 303家在西安市


网贷之家此前曾报道,2017年3月至9月之间,福建厦门市新成立了近500家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的机构,绝大多为没有实际开展业务的“空壳”公司。不过,在去年10月之后,厦门便不再批设新的“网贷机构”。


在厦门之外,全国其他地区亦有新批设的“网贷机构”,主要集中于陕西、山东、浙江、广西、吉林、辽宁等省份。其中,山东批设新“网贷机构”的时间范围集中于去年5至10月之间,注册地集中在临沂市。浙江则在去年12月至今年3月集中批设了大量的“网贷机构”,注册地集中在温州市。值得注意的是,两省在3月底之后,便再无新设“网贷机构”出现。


陕西、广西、吉林、辽宁等省份,则在今年4月之后开始集中批设新的“网贷机构”。其中,以陕西西安市最为“显眼”,近三个月以来集中批设了数百家“网贷机构”,一举成为“网贷机构”数量排名全国第二的城市,仅次于厦门。


具体而言,企查查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6月15日,今年4月以来的两个半月时间内,全国累计新批设了392家“网贷机构”,其中303家注册地位于陕西西安市,其4月、5月以及6月前半个月新批设“网贷机构”的数量分别达到了53家、178家、72家。


与此前厦门集中批设“网贷机构”的特点类似,西安新设“网贷机构”绝大多数亦为没有实际开展业务的“空壳”公司。不同的是,相比于厦门大量“空壳网贷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这一显著特点,西安新设的“网贷机构”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数量并不多。


不过,厦门市已开始着手对辖区内、“8·24”后新设的“空壳网贷机构”进行整顿。网贷之家此前报道,今年5月9日,厦门金融办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清理的通告”,称对“8·24”后新设的网贷机构在本次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随文公布不予备案的440家网贷机构名单(均为2017年注册成立的公司,且绝大多数机构并没有在运营互金平台)。


业内分析指出,厦门此次清理整顿实际针对的是平台利用监管套利的行为。目前,全国范围内的网贷备案仍存较大变数的背景下,监管方或从中央层面上出台统一的备案相关文件,进而避免形成政策洼地,此类通过新设“网贷机构”进而谋求监管套利的行为,其实际操作空间并不大。


那么,在网贷监管不断收紧的背景下,后续,西安等城市会否如厦门一样出手整顿辖区内新设“空壳网贷机构”呢?网贷之家将持续关注。


广东湛江新批设10家“网贷机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北京、上海两大网贷重镇并未有新设机构经营范围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但另一个网贷大省广东方面则出现了10家新设立的“网贷机构”,全部来自于湛江市,且成立时间均为2018年5月之后。


同时,包括浙江、江苏等在内,网贷平台数量相对较多的省份,已有不少“8·24”之前成立的平台,其运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多数为2017年之后白更经营范围新增该业务类型),详见下表所示:


本文源自网贷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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