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洗房女”事件
前段时间上海“洗房女”事件引起了很大热度,这个洗不是清洗的洗,是洗劫的洗。
何为“洗房”?
“洗房”是指通过结婚,以小换大置换房屋等方式,将本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为日后离婚争夺财产做准备的行为。
话说上海有位姜阿姨,给儿子很早就买好了两居室的房子,后来,儿子找了外地某省的沪漂女孩,婚前看着特别通情达理,婚后没多久要求置换婚房,重新买房,并且必须加上女孩的名字,否则以不生小孩为要挟。江阿姨为了小两口能过好,早日报上孙子就答应了女孩的要求,卖掉婚房,买了新房。几年后,女孩要求离婚,孙子没抱上,财产分走一半,“洗房”成功,人去楼空。
这个事件目前主流看法是有预谋而为之,当事人也没出来反驳,但没根没据,到底是单纯的婚变还是恶意的婚骗我们暂且不管。
类似的以离婚分财产为目的的婚姻也不是没有,还有一种情况需要警惕的是结婚后一方通过给自己父母甚至给情人买房买车等方式转移财产。
现实中更多的剧情是,婚后女方因为没怀不上孩子被婆婆和老公赶出门或者感情不和因爱生恨又或者男方出轨婚姻破裂,最后女的觉得你不仁别怪我不义,然后通过法律的手段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
这会不会是“洗房女”事件的真相我们也不得而知,这里只是提供一个猜想,网络上的事情不能人云亦云,真相往往容易被放大或者被改头换面。
02
“套利男”事件
当然也不只是针对女方,男方也会有类似情况,例如最近出现的另外一个热词叫“套利男”,这又是什么情况呢?
话说一对情侣,男孩在婚前就为女孩全款买房,并写上女孩的名字,之后要求女孩申请装修贷,并且用这套房子申请抵押贷款再买一套房子作为投资,男孩拿到贷款本金后,拿出自己给女孩买房的转账记录,证明自己才是房子的实际出资人,要求女孩返还购房款,最后男孩拿回了自己给女孩的买房款,又拿到了女孩名义贷款的本金,而女孩则背负了几百万的贷款,要想维权谈何容易。
“套利男”案例我们也不谈真假,事件描述存在某些漏洞或者不完整的地方,只是给大家一个预警。
但以上婚骗的人我相信还是少数的,也没必要天天抱着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心态防自己另一半,毕竟感情是需要信任的,我也是在婚前买房写了老婆的名字。
不管是以上哪种情况,对立方肯定都会觉得很冤,哪怕是正常的婚变,因安排不善,婚姻破裂后造成的财产纠纷比比皆是。
尤其是富豪和高净值人士,例如亚马逊创始人兼CEO杰夫·贝佐斯蝉联冠军(自然也是世界首富),但他的身家从一年前的1600亿美元降至1140亿美元,减少了460亿美元,让杰夫·贝佐斯身家大幅缩水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离婚。
如果正常的离婚虽然会觉得亏,一日夫妻百日恩也还说得过去。但如果是有预谋的婚骗,最后除了感情受到伤害还要付出巨额的经济损失,那真是让人难以接受。
03
怎么防止婚变或者婚骗带来的财产纠纷呢?
首先要记住“结婚有风险,入室需谨慎”,结婚需要以充分接触和了解为前提,不要脑子一热,为一时的冲动承受恶果。
然后,翻了许多相关法律条文后,给大家提供以下几种解决思路给大家参考。
第一、针对高净值人群可以签订婚前婚后财产归属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这个方法可能不适合所有人,家庭地位比较弱的只要对方“你不信任我”五个字或者五个“手指印”可能就没办法谈下去了,还得乖乖交出工资卡【哭笑不得】。只能适用于双方都比较理性或者思想比较开放的家庭。
第二、针对父母给孩子买的固定资产或者出资给孩子购买固定资产,可签订一份赠与合同,明确提出赠与对象仅仅是子女个人,不含其配偶。
甚至是像彩礼这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虽然没有合同,最后如果没结婚也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第三、针对前面案例假设通过给父母或他人买房等转移资产的,根据规定,离婚时也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第四、针对父母给孩子的现金资产或者遗产,可以给子女购买一份年金险或者增额终身寿险的形式,以子女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实现定期定额领取或者由父母支配领取金额。
担心子女过得不好,又怕遇人不淑钱财被人拐跑,可以采取这种方式。
年金的话要到一定年龄才能定额领取,增额寿的领取前在投保人手里,到一定年龄也可以变更投保人或者设置第二投保人,都可以实现资产达到安全传承,还能获得比银行更高的收益。
而且最低一百万额度就可以对接保险金信托,根据个人意愿定制和管理资产的传承方案。